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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9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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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食品案件

  自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以来,临港区市场监管局秉持“处罚是最有力的监管、曝光是最有力的震慑”理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现将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办结的普通程序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向社会进行曝光。

  案例一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奇缘糕点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1年9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对蔄山镇奇缘糕点现场检查,发现蔄山镇奇缘糕点无法提供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供货商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2021年9月28日复查时,蔄山镇奇缘糕点仍未改正。蔄山镇奇缘糕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罚款1000元。

  案例二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张龙麻辣烫店自消毒餐碗不合格案

  2021年8月13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张龙麻辣烫店自消毒餐碗进行抽样检验,被抽样的自消毒餐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9月27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张龙麻辣烫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进行抽检,被抽样的自消毒餐碗大肠菌群项目仍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张龙麻辣烫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5000元。

  案例三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老赵全羊店经营不合格生花生米案

  老赵全羊店购进25公斤生花生米,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 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0.8元,罚款5000元。

  案例四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享百味豆制品工坊未按规定实施生产加工记录责令改正未实际改正案

  2021年9月16日,区市场监管局对享百味豆制品工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坊未记录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2021年12月21日复查时,享百味豆制品工坊仍未改正,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罚款500元。

  案例五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孙记餐馆未办理小餐饮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1年11月10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孙记餐馆进行现场检查,孙记餐馆无法提供小餐饮登记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2022年5月5日复查时,孙记餐馆仍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孙记餐馆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罚款2000元。

  案例六 威海集铁诚餐饮有限公司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未按规定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案

  2022年4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威海集铁诚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公司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2022年5月12日复查时,威海集铁诚餐饮有限公司仍未改正。威海集铁诚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罚款2000元。

  案例七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大众果蔬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2年5月30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蔄山镇大众果蔬超市摆放在货架上的小米黑芝麻糊已超过保质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小米黑芝麻糊6袋,罚款5000元。

  案例八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福记日用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2年5月30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高福记日用百货超市摆放在货架上的牛奶沙拉面包、蛋黄派夹心软面包超过保质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牛奶沙拉3袋、蛋黄派夹心软面包3袋,罚款5000元。

  稿件由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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